沈阳建筑工程纠纷刘政伟律师:沈阳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2018-12-23 16:01:28 鼎律空间小管家

沈阳建筑工程纠纷刘政伟律师:沈阳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后在违约金问题上,不少朋友存有疑问,那么沈阳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有哪些法律规定?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为您提供分析解答。

沈阳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介绍,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合同法》第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

当然上述内容仅为简单的分析解答,更多的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相关问题解答,还是需要您与资深工程律师面对面沟通解答为准,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还可点击鼎律网在线咨询,会有资深工程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法律相关解答助您解除烦恼。

鼎律网沈阳特约工程纠纷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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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政伟 律师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

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优秀律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人才库专家、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注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等法律事务,著有《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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