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工程纠纷刘政伟律师:沈阳工程纠纷诉讼解决有什么优势?

2018-12-23 16:24:33 鼎律空间小管家

沈阳建筑工程纠纷刘政伟律师:沈阳工程纠纷诉讼解决有什么优势?

工程合同发生纠纷后,一般会建议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达成仲裁协议的,那么就只能选择到法院提出起诉解决了。那么沈阳工程纠纷诉讼解决有什么优势?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律师——刘政伟律师为您分析解答。

沈阳工程纠纷诉讼解决有什么优势?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律师——刘政伟律师介绍,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工程承包合同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仲裁和诉讼这两种途径,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

从法律效力上讲,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仲裁裁决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是一样的,即无论是仲裁裁决还是法院判决一经生效当事人就必须予以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从这一点讲,选择仲裁和选择诉讼没有多大区别。

从裁决和判决发生效力的时间上来看,仲裁机构采用“一次裁决”制度即作出裁决具有终局性,当事人既不可以通过复议也不可以通过诉讼来改变原裁决,而我国审判采用“两审终审”制,如果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作出维持原判决、依法改判、发回原法院重审的处理决定。从这一角度讲,选择诉讼比选择仲裁似乎多了一次改变原处罚决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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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律网沈阳特约工程纠纷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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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政伟 律师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

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优秀律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人才库专家、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注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等法律事务,著有《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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