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工程纠纷刘政伟律师:沈阳工程没有按期开工怎么解决?

2018-12-29 17:41:04 鼎律空间小管家

:沈阳工程没有按期开工怎么解决?

建筑单位领了施工许可证后,就需要在规定的施工日期上面开始工作,那么如果没有按期开工怎么办?沈阳工程没有按期开工怎么解决?工程没有按期开工是否会引发工程纠纷诉讼?对于这些问题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为您简单解答。

沈阳工程没有按期开工怎么解决?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介绍,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进行解决,具体详情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当然以上内容为较为简单,具体解决方式还是需要您实际情况来决定的。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咨询资深律师为您解答或是通过点击鼎律网在线咨询,会有资深工程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法律相关解答助您解除烦恼。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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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政伟 律师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

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优秀律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人才库专家、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注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等法律事务,著有《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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