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工程纠纷刘政伟律师:沈阳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举证需要什么材料?
沈阳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举证需要什么材料?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问题应当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也就我们常说的到法院提起诉讼。既然打官司就需要提供有效证据,这样在日后审理过程中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沈阳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举证需要什么材料?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为您提供解答。
沈阳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举证需要什么材料?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介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举证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会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者备忘录、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会法人登记证等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当发生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施问题时,建议您与资深的工程纠纷律师面对面沟通为您提供法律相关服务与解答了。当然您也可以通过点击鼎律网在线咨询,会有资深工程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法律相关解答助您解除烦恼。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简介
刘政伟 律师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
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优秀律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人才库专家、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注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等法律事务,著有《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