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鼎律空间刘兵律师为您解答,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给付?

2018-11-18 09:07:45 欧信管家

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给付?

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无条件强制性的。那么在计算清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后如何给付那?给付的标准又有什么法律依据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在离婚后对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可参看以下方式:

1.      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      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夫妻在离婚时为了取得抚养权,会想尽办法提供尽可能高收入的工资证明;为了逃避抚养义务,就会提供较低收入的证明(前者提供包括奖金、工资、补助等综合收入,后者仅可是基本工资或者岗位工资证明),这样就可能造成同一地区、同一单位、同等收入的抚养义务人由于法院认定证据而承担差别很大的抚养费用的情况,容易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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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兵 律师

辽宁法学法学硕士学位。擅长领域涵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公司合规与治理、财富规划与传承,知名法律顾问、沈阳市沈河区政协委员、辽宁大学客座教授、沈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电视台新闻正前方特邀评论员。先后获得辽宁省优秀公益律师、沈阳市优秀民革党员、辽宁大学优秀法律硕士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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